首页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转包属于什么不良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10:08    

转包属于 违法行为。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

转包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些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压价转包给他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形成“层层转包、层层扒皮”的现象,最后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大为减少,导致严重偷工减料;一些建设工程转包后落入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包工队中,留下严重的工程质量隐患,甚至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因此,任何形式的转包都是不被允许的,转包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被建筑主管部门惩罚,轻则罚款,重则吊销资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