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8:36:56
出纳贪污的手法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财务人员收款时不开收款收据,将款项直接据为己有。
财务人员收款时开具收款收据给对方,但将记账联和存根联私自撕毁或隐藏,收取的款项没有入账反映而进行贪污。
同一事项重复报销两次,贪污多报的金额。
制作记帐凭证时,将原来已经记账的单据手续揭下后在以后年度重复报账。
利用废旧材料处理、工期奖、材料折扣等积攒设账外“小金库”,挪为私用。
在收取甲方工程款工程中,以如向甲方要垫资款利息则甲方不支付工程款为幌子,蒙骗领导签免收利息协议,从中收取甲方好处。
会计出纳同一人,资金在多个账户之间划转,最后做假账,隐藏部分投资收益,占为己用。
套取公款私分。
私分“小金库”。
私自占有废旧物资、报废设备处置款。
利用负责财务,私自越职责兼部分出纳,挪用公款。
盗取现金支票。
在送礼过程中,截流贪污。
利用出纳会计不分,开票、收款、记账不分,套开发票和阴阳发票等。
私刻印章、私设银行账户,收取营业收入。
这些手法都显示出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单位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建议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以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