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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权利还有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7:14:38    

名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姓名决定权

也称为命名权,指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行使,但一旦具备命名能力后,姓名变更权便由该自然人自己行使。

姓名使用权

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专有使用权。自然人可以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使用姓名的范围以登记核准的范围为限,且具有独占使用的效力。

姓名变更权

指自然人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但必须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变更无效。

姓名转让权

名称权中的一项特色内容,指名称权人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名称转让需进行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姓名权的完整内容,保护个人对自己姓名的自主决定、使用、变更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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