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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档案怎么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59:28    

户口迁走后,档案的处理方式如下:

原户籍地档案转出

户口迁移后,存放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事档案不会自动转移至新户籍地。市民需要凭户口簿或手机“随申办”APP出示相关凭证,在原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转出申请,人事档案会通过机要方式转递至现户籍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

筹备所需资料,包括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每年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商调干部审查表》等,并确保在办理迁出时缴清长期未缴的档案管理费。

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个人手中的档案处理

如果档案目前在自己手中,需要联系原单位或学校,尝试看是否能对公转递档案。如果原单位或学校同意,可以请他们协助将档案转递到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

向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申请调档函,这是档案转递的必备材料。

按照人事档案转递的规定,将档案通过机要文件的形式转递到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个人不得私自携带或转递档案,否则可能导致档案失效。

将档案转递到拟接收档案的服务机构后,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式办理落户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户口迁出后,原始户籍档案需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档案室查找。

在办理档案转移时,部分地区可能有些许不同,具体需看当地派出所和人才市场的规定。

建议:

提前联系原户籍地和现户籍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人才市场,了解详细的档案转递流程和所需材料。

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中,尽快联系原单位或学校协助转递,以确保档案能顺利转移至新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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