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7:51:29
倒垃圾应该向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或投诉。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12369环保投诉热线
环保部门
城市管理局(或小区业主管委会)
电视台媒体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投诉方式,如拨打12369环保投诉热线或直接前往当地环保部门,以便及时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