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7:18:09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 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和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必须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组织清算,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情况下,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因此,公司应当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十五日内开始清算,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如果需要延长清算时间,必须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