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2:34:28
刑事拘留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如遇到法定紧急情况,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时,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提交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获得批准后,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拘留证》,并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责令其在拘留证上签名或捺手印。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至看守所羁押,并确保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
在特殊情况下,如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以暂时不通知家属,直至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
以上步骤均需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应适度使用强制手段,确保拘留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