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去立案要带什么条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17:40    

去立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已有证据材料证明有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发生,包括预备犯罪、犯罪实施中、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各种形态。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但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14岁以下未成年人等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实施的行为,都不应立案。

属于自己管辖:

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总结来说,立案必须同时满足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属于自己管辖这三个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立案机关才会依法立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