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36:07
失业金停发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失业人员如果重新找到工作,其身份转变为从业人员,不再符合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因此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应征服兵役,并因此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如果移居境外,则表明其在国内没有就业意愿,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因此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则不能再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将会停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将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中断期间不计算在内。中断原因消除后,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如果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也将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
除了上述原因外,如果失业人员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也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建议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提供的培训和介绍,以保持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