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5:43:14
失业人员必须已经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失业人员失业的原因并非出于自己的意愿,例如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且用人单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此外,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人员必须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除了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则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如果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也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也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综上所述,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建议您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以确保符合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