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7:12:38
交强险的生效时间为 投保时即时生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此外,虽然有些情况下交强险的生效时间可能会被设定为投保后次日零时,但这通常是由于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规定或格式条款导致的,并非法律或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实际上,投保人在投保交强险时,可以要求保单出单时“即时生效”,以保障自身权益。
因此,建议投保人在签订交强险合同时,务必与保险公司确认保险生效的具体时间,并在保单中明确注明,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