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29:14
改名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1017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第1014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
第1016条: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何改名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保护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盗用、假冒他人的姓名权。如果姓名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改名法律依据、程序、所需材料及法律保护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