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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举证还有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19:09    

质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和技巧:

证据提出的主体和时间

证据提出的主体必须合法,即由当事人提供证据,法院负责调查收集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证据提出的时间应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举证质证的方式

公诉人举证质证的方式包括分组举证和逐一举证,具体方式需结合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质证通常遵循“一证一举一质”和“一组一举一质”的原则,即每项证据需经对方质证,每组证据也需逐一质证。

质证准备和技巧

收到对方证据后,应与当事人紧密沟通,形成质证观点,主要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

质证技巧包括及时举证、按程序举证、疑证不举、彼证我用等,确保证据在法庭上得到充分展示和质证。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材料,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质证时,仍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当事人提出并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也应在庭审中出示,然后按照质证顺序由当事人进行质疑和辩驳。

通过以上步骤和技巧,可以确保举证质证过程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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