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2:59:43
转关的条件包括:
转关货物的存放、装卸、查验应在该所内进行。因特殊情况需在监管所以外场所存放、装卸、查验的货物,应事先向海关提出申请。
承运人应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和途中运输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抵指定的场所。
包括符合国家出口管制政策,获得相应的出口许可证件,以及货物需符合进口规定。
承运人需在海关注册登记,其运输车辆需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海关派员押运:
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承运人应当按规范向海关缴纳规费,并提供方便。
如转关货物的指运地或启运地没有海关机构,但经分管海关同意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具有加封条件和装置的;因特殊情由,经海关核准的,也可以办理转关运输。
包括具有海关认可的加封设备,其技术条件确保车厢密封、无隐蔽空隙,并便于海关检查。经海关检验认可的汽车,因故更换、改装或维修车厢车体的,必须事先报经海关核准并及时报经海关重新检验认可。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转关货物的合法合规运输,并保障海关对货物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