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37:44
特殊工种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含焊接工,切割工。
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这些特殊工种人员因其工作性质和环境的特殊性,往往需要提前退休,并且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建议从事这些行业的职工提前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