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1:19:59
人防检测主要归 国家和地方政府管理,具体如下: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国家人防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验研究与质量检测中心在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领导下,承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人访工程防护设备新产品的试验定型与系列化工作,以及制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的职责和监管要求,旨在加强人防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确保其功能正常发挥。
综上所述,人防检测工作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实施可能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的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