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19:08
物业维修费用通常应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维修费科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这笔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并且应当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在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发生的维修费用,如果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的,则不应列入物业管理费。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管理费通常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而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