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6:58:08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以下几类:
汇票、本票、支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权利都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是财产权,具有经济价值,可以以金钱估价;
2. 必须具有让与性,即权利可以被转让;
3. 必须是适于设质的权利,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的权利必须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