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6:58:38
人大监督是指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由它产生的本级国家机关和由它选举任命的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所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代表人民所进行的,具有权威性、法律效力和人民性。
具体来说,人大监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如撤销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规章或决议。
对“一府两院”(即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是否正确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是否正确行使职权进行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对国家机关的工作和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检查、调查,并督促、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
监督的情况和结果应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人大通过支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合法和必需的行为,促进其正确行使职权。
人大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行政权、司法权的正确行使,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通过这种监督,可以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