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3:14:40
赣州中院立案的时间一般为 七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七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因此,赣州中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诉状后,会在七天内完成立案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如果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能当场判定符合起诉条件,也可以当场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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