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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多久后裁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29:40    

商标异议的裁定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具体而言,商标局应当在初步审定公告期满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处理期限可延长至六个月。

因此,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商标异议的裁定时间通常在 六个月到一年之间。如果需要延长,则可能会延长至一年六个月。

建议:

异议人可以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商标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如果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被异议人应尽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以免错过复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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