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1 15:50:00
近日,江苏市民陈某发现自己的微信账户在两年内被朋友刘某盗刷100多次,金额高达19万余元。
此前,陈某因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常请刘某帮忙购物,刘某趁机获取了陈某的微信支付密码。2022年4月至2024年9月间,刘某利用陈某的信任和不常看手机的习惯,多次通过扫描收款码的方式盗取陈某微信账户内的钱款。案发后,刘某自首并认罪认罚。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9万元。(零距离)
茅台发力即时零售!美团淘宝同步爆卖,分钟级配送掀抢购潮
美团回应“退款不到账”
观点直击 | 招商局商业房托:将利用杠杆收购,扩充资产类型
“我们的生活更美了”
最新明确!事关养老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