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6:10:28
离休是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人员,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离休干部划分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方面: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干部,或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或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
离休时的行政级别,或1982、1985年工资改革后的级别。
一般情况下,离休年龄为60周岁,但对于某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年龄可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延长。
离休待遇通常包括退休后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且不分干部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