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39:14
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
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涉未成年人文身、高额彩礼、农民工讨薪、继承权纠纷等民生痛点难点案件。
各中级法院报送的上诉案件,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民事、刑事案件。
本院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民事、刑事案件。
涉外刑事案件一审期间的协调工作。
审查外国政府申请引渡案件。
这些案件类型涵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中的主要职责和案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