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2:57:08
没有户口的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户口登记:
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先向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再凭此及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等材料申请户口登记。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先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再凭《收养登记证》等材料申请户口登记。
凭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向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户口登记。
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迁移证件后,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