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18:17
取保候审的报到流程如下:
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负责管理的机构(如派出所、法院等)进行报到登记。
携带已生效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携带个人身份证明等认证材料。
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并向办案机关的承办民警报备。
审判阶段:向法院报到。
到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递交申请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办案机关在接到申请后7天内作出答复,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被取保候审人需按照决定书要求,定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报或通知。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且无正当事由的,执行机关将通知决定机关,并依法传讯被取保候审人。
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若需外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报备,并提供出行计划、目的地、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派出所随时联系并确保行踪可控。
若办案机关要求定期报到,被取保候审人应按时前往,并汇报近期活动情况、居住地点、工作学习、社交活动等。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确保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