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1:03:25
提交相关证据及申请书到查封部门申请封条解封。
封条解封需要经过查封部门的同意,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并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解封。
解封时要通知财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到场。如果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解封。
有关部门在接到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后,会进行解封操作。如果涉及到张贴制式封条,启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办案人员需要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启封。
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建议:
在申请解封时,确保所有相关证据和申请书准备齐全,以便顺利通过查封部门的审批。
如果当事人无法到场,及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确保办案人员能够及时联系到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