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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房是怎么计算的(虚假票房如何处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08 09:33:50    

票房到底怎么计算

电影票房(movie box office)原指电影院售票处,后引申为影院的放映收益或一部电影的影院放映收益情况。票房的计算公式为“票房=总座位数x场次x上座率x平均票价x天数”,为了方便统计和预测,一般转化为“票房收入=总观影人次x平均票价”。

在我国,电影票价由市场调节,销售价格由影院自行制定,国家电影局等有关部门会通过制定指导意见来规范引导,但并不会对院线、影院在电影票价的制定上过多干预。影院放映设备、视听效果、电影放映时间、时长、场次,以及影院所在城市的经济水平都会影响票价高低。

除了场次安排,电影院上座率亦会影响票房。IC供图

为了获取更多的票房,在各大影片进行排期后,各大平台纷纷推出自己对影片票房的预估,票房预估一般根据影片类型、演员阵容、导演、编剧等主创人员、口碑方面利用大数据来进行判断。同时,电影上映的档期也很重要,在重要的春节档、暑期档、国庆档上映一般都会有不错的票房成绩。但是如果同时有很多“大片”扎堆,那么同期上映的其他影片的票房肯定会受影响。

我们看到的票房数据是谁在统计?目前,所有通过院线在中国大陆上映的影片,售票及票房数据都必须及时汇总统计,计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专资办”或“电资办”)指定的“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成立于1991年的专资办主要负责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全国电影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以及电影数据的统计、监管;指导、监督各省级电影专资委工作。

国家电影局2014年7月颁布的《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电影院须于当日12时前向国家数据平台上报前一营业日统计数据,上报的统计数据应包含前一营业日内所有放映活动的数据,应保证及时、完整、准确。”而附件票务系统(软件)供应商承诺书则写明:保证安装和使用的票务软件产品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并通过国家电影专资办备案的。由于影片票房、人次、场次等数据收集完备,专资办被认为是“中国内地唯一权威票房数据”。

2015年10月2日,电影专资办票房实时数据平台上线,两年后电影专资办的APP——“中国电影票房”上线,票房数据变得透明起来,方便影视人关注票房动态。2016年4月,电影专资办开通了官方网站“中国电影数据信息网”,能够查询电影票房数据,该网的数据通常是制片方、发行方、院线、影院等各方分账的依据。

电影票房实时数据呈现。中国电影数据信息网截图

电影挣钱了,如何分账

一部影片出炉,要历经创作、生产、发行、放映等产业链条中的各个环节来完成,各环节中的片方、发行方、院线、影院都要参与票房分账。

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余锋介绍,我国电影行业采用的是国际通行的票房分账制。中国票房分账的基本原则是:首先在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其中扣除的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由专资办收缴并用于中国电影行业的发展。上述两项,合计8.3%,称为“不可分账票房”,剩下的91.7%是“可分账票房”,俗称“净票房”。净票房是电影行业上下游进行分账的基础,所有分账收入都是基于剩下的91.7%票房收入。

剩下的票房分账主要在片方和影院之间进行,2009年年底,国家广电总局在《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中提出“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的建议。较为常见的分账模式有四种:固定比例分账、保底价分账、按阶段分账、保底+按阶段分账,具体如何分要看双方在上映前的具体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1月,电商服务费正式计入票房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票房总量,但服务费既不参与最终的电影分账,也不纳入电影专项资金。

“电资办”小程序上的实时票房数据,可勾选是否包含服务选项。

余锋表示,海外分账片与买断片,在分账问题上有一些特殊之处。从1994年开始,中国大陆每年引进10部海外分账片;1999年年底,中美双方就影片进口达成协议,进口影片数量提高到20部;2012年2月,中美双方就解决WTO电影相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达成协议。根据这一协议,中国大陆同意将在每年20部海外分账电影的配额之外,再增加14部分账电影的名额,但必须是3D(三维立体)电影或者是IMAX(巨幕)电影,而美方票房分账比例也由此前的13%—17.5%提高到25%。买断片,因中国的发行方向外国的制片方支付的费用是买断费,国内是否可以放映、如何放映以及票房如何,均与外国片方无涉。

票房造假扰乱市场

票房统计是分账的前提,电影票房的统计是一个既精确又复杂的过程,它关乎到电影产业的经济健康和市场透明度。目前我国形成了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中国电影统计网络平台为主,发行方监察管理统计等并举,发行方、院线统计渠道为补充的票房统计、监管格局。

春节假日,市民在沈阳一电影院等待入场。新华社供图

然而在市场中,也存在着试图钻空子营造“虚假票房”来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偷漏瞒”现象时有发生。票房造假不仅能直接推高票房,它还能通过发行方公布的“高”票房数字而营造出电影受欢迎的“盛况”,从而吸引更多观众去影院观看将票房进一步推高。

票房造假有何危害?扣除营业税和专项资金后的净票房收入,要在制片、发行、放映环节分配,影院偷漏瞒报票房,就挤占了片方、发行方的收益,极大影响了创作者的积极性。虚假票房还影响国家财税收入,以及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的收缴。

为大众所熟识的营造“虚假票房”的手段包括“买票房”和“偷票房”。“偷票房”的行为主要以电影院为主,有的电影发行企业和电影制片企业也参与其中;而“买票房”的行为更加复杂,制片方、发行方、放映方一般均有不同程度的参与。

“买票房”是指制作方或发行方低价购买大量电影票,而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真实的观众实施购票行为,这是一种以低成本拿到高票房的方式。

《叶问3》在2016年上映期间,被发现存在非正常时间虚假排场的现象,查实的场次有7600场,涉及票房3200万元人民币。同时,该片总票房中还包括发行方自购的票房,金额为5600万元。

而2015年上映的《捉妖记》对外宣称票房达到24亿元人民币,央视记者深入调查后披露片方存在半夜安排无观众观看的“幽灵场”和在电影播放间隙之间插排场次的“十分钟场”等刷票房的行为。

而“偷票房”则更为复杂,方式包括手写票、虚假票、包场不出票、捆绑销售卖品不出票,甚至采用两套票房系统,一套用于上报国家专资办,一套是实际票房,还有修改系统参数等。

大众直接感知到的“偷票房”方式是“偷梁换柱”,指观众购买了A电影的票,但是在电影票面上显示的为B电影,由此票房计入B电影,即B电影“偷”走了A电影的票房。这是电影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

2023年8月初,有部分网友反映热映的电影《封神》《热烈》疑似存在被影院“偷票房”的情况,一时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自己买到的是《热烈》的电影,在某电影平台扫码时,却显示成了《封神》的票源信息。然而,另有网友称,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自己身上,只不过是购买的是《封神》的电影票,却显示了《热烈》的信息。随后电影《封神第一部》导演在微博上发布了《关于抵制偷漏瞒报票房行为的声明》,电影《热烈》片方也发布了相关声明。

片方发布的抵制偷瞒票房行为声明。来源:CCTV6电影频道

虚假票房,如何整治

虚假票房现象的产生,往往源于对利益的追逐,这不仅扭曲了市场的真实反馈,还严重破坏了行业生态。有了 “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后,专资办收集并公布票房数据有了统一出口,市场上一些虚报数据、利用数据炒作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专资办票房数据平台能够真正独立于产业之外,数据受人为因素干扰的可能性降到最小,以此为基础的大数据分析和解读才能更客观,也为制片、发行、放映方等提供决策依据。电影市场专家刘嘉曾指出:“信息系统是国家出资建的,理应是一种公众财富。无论是产业经营者还是普通观众,都对票房和排片情况有知情权。”

“电资办”小程序上的全国电影票房总榜。

此外,专资办也曾采用“分段密钥”等科技手段来遏制票房造假行为。电影密钥是指能让影院放映某部电影的密码,而“分段密钥”是将原本一次性发放的可播放足月影片密钥,改为按日、周的阶段分次发放。一旦在监察中发现某影院对票房有不正当的行为,片方便暂停该片密钥,甚至终止向该影城提供发行方后续所有影片的密钥。2020年上映的《八佰》是国内采用分段密钥做法的先驱,其密钥是按三天一给的方式发放。

专资办也开通了群众反映的渠道,如遇到偷漏瞒票房行为,观众还可以拨打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的电话或在其官方网站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观众还可以对偷漏瞒票房行为进行举报。央视新闻截图

余锋介绍,目前,票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12号)、《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276—2013)以及《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根据这些文件的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固定场所的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都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电影院同一时期只能安装和使用一套通过备案的电影院票务软件产品,不得新安装不符合新标准的影院票务软件,必须安装和使用通过检测、备案的票务软件进行售票和票务管理。

观众在自助购票。新华社供图

第二,电影院须按规定使用电影院票务软件出售电影票,并按现行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向国家数据平台报送票房数据。

第三,观众进场观影时,必须持经票务软件记录并打印(含符合现行技术标准并通过检测合格的自助取票机打印)的电影票入场(票务软件故障无法出票的情况除外),并且必须一人一票。

2017年3月1日,我国首部关于电影产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颁布实施,根据该法,电影票房虚报瞒报行为属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第五十一条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此外,偷票房行为侵害了被偷片方的收益权,利益受损片方可以依据民法典、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参与偷票房的影院、片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偷票房行为也可能不是简单的合同违约行为,除了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行政责任,还有可能因侵犯消费者利益而承担民事责任,甚至面临偷逃税款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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