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0 12:34:06
在东莞,车辆报废的流程如下: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即铁牌)。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若车辆为单位所有,则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车主可以自行将车辆送往指定的解体厂,也可以预约解体厂上门办理。
车主需要将报废车辆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会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至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出具注销证明。
车主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身份证明,到车管所或相关部门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黄标车,车主可以申请补贴。具体补贴金额和申请流程需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建议车主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以确保报废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