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6:15:10
南京生育保险的报销金额主要根据生育方式、费用金额以及医疗机构等级来确定。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标准:
顺产:
20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2001-40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4001元及以上(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3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助娩产:
22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2201-45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4501元及以上(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剖宫产:
3500元以下(费用全部由基金支付)
3501-6000元(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6001元及以上(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个人不负担)
按照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具体金额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3193元/人次(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建卡(册)起至孕20周内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孕20周后至住院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
超出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享受。
建议
选择医疗机构: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限度地享受报销待遇。
准备材料:在申请报销时,确保所有相关费用的发票和医疗记录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给用人单位或社保中心。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疑问,可咨询南京市社保中心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