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4 14:45:00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转学)手续,市教育局在需求较为集中的6月1日—6月20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提供便利服务。请有子女入学(转学)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委人才办〔2024〕7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5〕8 号)文件规定,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转学)相关申报材料。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办
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转学)申请服务指南
设定依据
《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委人才办〔2024〕7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5〕8号)。
适用范围
1.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
2.禁止性要求:无
3.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
事项类型
便民服务
实施机构
1.收件窗口: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
2.决定机构:莆田市、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
办理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
每年6月1日—6月20日
统筹安排时间:
每年7月下旬—8月中旬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信息汇总》和《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
特殊情况,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超过申请就学集中受理时间的,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
申请材料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
2.申请在居住地入学(转学)的须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户口本。
3.高层次人才子女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须提供《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和地点
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下午14:30-17:30(非夏令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
监督投诉渠道
中心管委会投诉电话:0594—12345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可不提供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