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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卖方可违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3:32:42    

在以下情况下,卖方可构成违约:

未能取得处分权

卖方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给买方,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构成根本违约。

未能按时交货

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未能在约定地点交货

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

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面积误差、质量问题等,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构成违约。

逾期交房

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二卖

卖方在将房屋出售给买方后,又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未经买方同意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

卖方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房屋的规划或设计,构成违约。

未能提供符合公证条件的房屋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双方约定进行公证,但因卖方原因未能办理公证,可能构成违约。

逾期办理过户手续

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要求提高房价后办理过户

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要求提高房价,否则不办理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卖方在签订合同后反悔,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卖方在上述情况下均可能构成违约,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卖方的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以避免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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