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24:49
当新房面积多了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方式如下:
根据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即,如果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但误差在3%以内,购房者需要按照实际面积支付相应的房款。
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
如果买受人选择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如果买受人选择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建议
及时沟通:购房者在收房时,如果发现房屋面积多了,首先应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沟通,明确处理方式。
保留证据:在处理过程中,购房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测量报告、合同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选择权: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房或要求开发商按实际面积补差价。如果选择退房,要注意开发商是否按照约定时间退还房款及利息。
通过以上规定和建议,购房者可以更好地处理新房面积多了的问题,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